各位教职工:
根据市教育工会《关于开展以“美丽校园共创建”为主题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》(海教工〔2016〕8号文件)的有关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在“文明办公室”检查的基础上开展“美丽办公室”评比活动。
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参评办公室
除校长室以外的各办公室(含招生办和培训处),附属用房不参加评比,但必须干净、整洁,物品摆放有序,否则酌情扣分。
二、评比办法
按照评比细则,由检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,定期检查提前一周通知。每次检查对每一办公室均进行电子拍照存档,便于各办公室查询。
三、奖励办法
各个办公室达到“文明办公室”的要求,可获得人均100元的奖品;“美丽办公室”依据4次定期检查和日常的不定期检查总分从高到低,设一等奖1个,奖品价值人均100元;二等奖2个,奖品价值人均80元;三等奖3个,奖品价值人均60元。
四、检查小组成员
A组:周婷、石志明、沈涓、左彬
B组:周海明、朱旭阳、左思、戴永清
定期检查由A、B组轮流进行,对于不定期检查的项目,在检查小组轮流开展的基础上也欢迎各位教职工参与评比与督促。
海宁电大工会、电大办公室
20160512
附件:“美丽办公室”评比细则